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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 | 集团董事长朱学良同志被任命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浏览: 时间:2022-06-07 分类:行业动态
近日,河南省司法厅经发布公告、审查筛选、考察确定、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任命河南众昇集团董事长朱学良等96位同志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五年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与省人民检察院协商,河南省司法厅面向社会选任出96名同志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外部监督制约制度。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依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河南省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实施细则》,主要监督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及其分院、派出院相关办案活动,根据需要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各省辖市人民检察院相关办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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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对检察机关检察权实行监督的制度,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形式。对于此次当选,朱学良同志表示:很荣幸能够被选任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这既是信任,也是责任,今后将切实履行好人民监督员的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发挥参谋作用,为检察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建言献策,认真尽职履责,依法监督,不辱使命。